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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身上虽然已经有300滴精血成长到了五阶程度,但还有大量的血液还是普通的人类血液。尼比鲁星以后一旦接近月球,如果到时候我的实力不够,那么我身边的所有人都将保不住。这是我绝对不愿意见到的。’

想要消除掉这个危险,那就必须要尽可能的提升自己的实力。

现在他知道血晶石可以提升自己,那自然是要大量去搜集血精石。

“300滴精血,从我的总血量来算,只达到了17分之1。而我这次花了5万多的血精石才成功提纯了300滴精血,如果要把所有血液都提升到这个程度,那还需要八十多万块。”

这真的是个天文数字,整个蓬莱星挖光了才五万多块,八十多万块起码要挖十多个星球。

十多个星球听起来很多,但事实上,从这广袤的宇宙而言,十多个只是九牛一毛而已。

一个星系当中,就有上千亿万亿的星球存在。

而到了宇宙深处,星系也是数以万亿的存在。

从这角度来看,十多个星球能算得了什么?

“先去方丈星吧。以我现在的容貌,故技重施吓唬一下麝人,应该问题也不大。到时候收刮了方丈星的血精石,再去瀛洲星走一趟。”

如果那两颗星球的血精石数量和蓬莱星差不多的话,到时候就能得到十万多块血精石。

摊开伊思魁给的绢帛,东边的传送阵是通往尼比鲁的。南边的传送阵是通向方丈星的。

尼比鲁现在距离太远,也根本传送不过去,唯一能通的,也只有方丈星。

“这就出发去方丈星。”

从羽族的营地出发,他没有再使用灰人族的飞行器,而是用上了蛇人族的天赋疾风之速。也是很快就赶到了传送阵的位置。

根据绢帛上所描述的距离,大约方丈星距离蓬莱星有地球到月球两倍那么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