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我的收费并不便宜。
我曾替某位富商之子干掉他的两名兄弟,协助一位企业家扫除董事局中的障碍,还有多次解决某官员的政敌。这些年间,我完成了三十多件工作,令我自豪的是,每一件工作我都能伪装成意外事件,例如让目标在驾车途中“心脏病发”,或是在楼梯“摔倒”,折断颈骨而死。
干这一行,低调一点较好。
可是,今天的工作有点棘手。
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名号竟然传到某位黑道大哥耳中。他要我替他解决一个姓洪的男人,因为对方玩弄了他的宝贝女儿。
这姓洪的家伙真笨,居然敢在太岁头上动土。
目标人物在一间银行担任分行经理,三十四岁,身高一米八,五官端正,像个花花公子。据说被他玩弄过的女性有上百人。
本来这工作对我来说是小菜一碟,目标是个银行经理,只要找机会跟他握一下手,便大功告成了。
然而委托人提出麻烦到爆炸的要求。
“我要他妈的那狗崽子粉身碎骨,死无全尸。”
他真的要对方“爆炸”而死。
我曾做过实验,让一只野狗“过量”地充气,看看有什么后果。结局吓了我一大跳,那条黑色的老狗像过度充气的气球一样,爆炸了。老狗旁边的砖墙被震碎倒塌,还好我站得远,没有受伤。
我之后到图书馆查过好些资料,才发现一个事实。“爆炸”并不是火焰或高温造成的,当中的原理在于“气体膨胀”,只要让气体在一瞬间急遽膨胀,产生巨大的压力变化,便会造成爆炸。
我不想在工作里用这个,毕竟这样子太高调,如果惹来警察注意、被盯上的话会很麻烦。可是我有次对中介人说漏了嘴,说“要炸死目标也行”。那家伙八成把这句话转述给了这位黑道大哥。
“我可以用其他更痛苦的方法折磨对方,实在不建议用‘炸’的。”我皱着眉头,对面前一脸横肉、满头灰发的委托人说。
“阿鲁说你可以炸死那浑蛋,你做不到吗?”委托人咬着雪茄,气势逼人地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