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在生意没做大之前,谁也别想一人称王,否则他们都不是付南风认定的“自己人”,也都没有为他们两肋插刀的必要。如若罪行败露,谁都有可能被付南风推出去,做替罪羔羊,死无全尸。

被付南风点名属于“自己人”的单秋易,表情也坚毅起来。

高修旸对付南风的这个回答,似乎满意又似乎失望,盯住他半响,幽幽地问:

“……那我,可不可以做除单老板之外,第二个‘自己人’呢?”

往日青春荒唐我负了你,今朝五浊恶世有我陪你。

付南风,有你的地方,再绝望,都是天堂。

作者有话要说:改了个文名,其它都没变化哈~

第52章 没有放不下的事1

早上起来朱开旭一睁眼,又急忙想把眼睛闭上。如果闭上眼,世界都是黑的,总比睁开眼在光亮的世界中,还会看到黑暗强。

忽然手机微信声响起,是纪还彬发的信息,那人问:朱教官,今天去哪里吃饭?

朱开旭握着手机,脑袋还有些懵怔。和纪还彬的相处,完全超乎他的预期。见面低头,不敢直视,内心娇羞,犹犹豫豫——朱开旭把一个合格小受的心理状态都演绎完了,本该若即若离的二人,却因为高修旸生出的诸多事端,频频接触。

朱开旭对纪还彬的感情状态,实在太混乱了,比高修旸对付南风的感情,复杂了好几个level。

首先,朱开旭的性格有北方人的爽直,他觉得“攻”下纪还彬的难度太大,而做小受这种事又有点心不甘、情不愿。其次,就算勉勉强强承认在纪还彬面前禁不住情动,他们现在也都不是少不更事的小孩了。眼看着朱开旭都是要往三十大关奔去的人了,和一个谈不上有曾经、更看不见未来的男人拉拉扯扯,终不是长久之事。

翻来覆去,瞻前顾后,思来想去,朱开旭心里叹道,唉,算了,就先这样吧。

他应该庆幸,纪还彬离开他多年之后,兜兜转转还是回到他身边。在三米之外的地方,还能看见曾经喜欢你而你也喜欢的人,终究是件幸福的事。这比死了付南风、被警队除名、走上不归路的高修旸,强太多了。

又想起高修旸,朱开旭大脑一阵抽搐,晃晃脑袋,在手机界面上敲字回复道:还在上次吃饭的地方吧。

中午十一点半,朱开旭先到了餐厅,点好了菜安静地等待纪还彬。

命运有时很爱开玩笑,大早上起来朱开旭还想着,自己三米开外的地方总有个纪还彬,要比高修旸只有去天堂才能见到付南风强。然而太阳明晃晃的大中午,朱开旭就看见高修旸一脸得瑟的,带着“天堂”里的人,到处转悠了。

只不过那对高修旸来说是“天堂”的地方,对朱开旭来说,只怕用地狱形容都不为过。

餐厅里迎面走来的三人,打头是穿衣打扮了一番的高修旸,他身后是个眼生的男人,但朱开旭在禁毒支队内部的资料里见过他的照片,知道他是北去夜总会的老板,单秋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