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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i官员照本宣科一上午,也不知道法官跟陪审团听明白没有?不过看法官和陪审团成员们一个个都聚精会神,估计是听明白了吧?

下午的时候,继续开庭,进入庭辩阶段,原、被告双方对各种法庭事实和证据进行充分论证和质疑,你来我往,进行了激烈辩论。

周铁民不愧号称周铁嘴,而且法律知识丰富,原本看似论证严谨的诉讼方的证据和证言,基本没有能经得住他的推敲和质证的,弄的诉讼席上的两个fbi官员很是尴尬。

终于到了庭辩的最后陈述阶段,周铁民首先询问fbi官员,怀疑刘万程盗窃了霍普斯的技术的依据是什么?

说实话,那俩官员也听说过周铁民的大名,对他也是很忌讳。这种铁嘴钢牙的家伙,你只要让他找到一个破绽,他就能从这点入手,让你所有的论断都站不住脚,驳你个体无完肤。刚才的庭辩,就恰恰证明了这一点。

所以,那官员回答周铁民的问题,还是十分谨慎小心,思考许久才回答说:“因为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刘万程先生在和霍普斯先生接触后不久,他国内的公司就可以生产几种产品。如果想生产这些产品,就必须有霍普斯这样的高科技技术。而且,我们得到了霍普斯先生将自己的技术参数,完全交给了刘万程先生的证据。”

“好了。”周铁民打断了fbi官员的话,“我相信法官先生和陪审团的各位先生、女士们,经过前面的庭辩,已经听明白了诉讼方怀疑我的当事人,刘万程先生,窃取霍普斯先生技术的依据。一,刘万程先生在中国的公司,可以生产高科技产品,这些产品需要得到霍普斯先生的技术,这技术中国没有。二,刘万程先生看到了霍普斯先生的技术数据。

我先来回答诉讼方的第二个问题。法官先生和各位陪审员先生、女士们手里,有我方给你们的,关于刘万程先生的履历。从这份履历里,我们不难看出,刘万程先生,不是这方面技术的专业人员,可以说是个外行。一个外行,研究几天这么复杂的技术参数,全凭脑子记忆,就可以回去仿造出同样的设备,这样的论断,诸位不觉得可笑吗?就算是一位这方面的专家这样去做,回去就可以仿制,这种可能性有多大?为此,我请教了斯坦福大学著名的电子科学教授,威林特先生。我这里,有威林特先生签字的证明。他告诉我,这是不可能的。如果诉讼方有不同意见,最好聘请专家和科学家,拿出一个令人信服的报告,再来谈论窃密的事情。做为fbi,你们完全有这个特权和能力,请不要在这里凭空想象,随意捏造。这里,是庄严的法庭,不是超市和电影院,更不是写小说!”

fbi官员们就有点傻,两个人商量半天,竟然不知道怎么回答周铁民。他们竟然没有想到要请教专家,只想到证据确凿,如何写起诉文件了!

话说回来,他们也没有想到周铁民会是刘万程的辩护律师呀,只觉得这个中国人就是个一般商人,不用做太多的关于科学的文案了。

看着fbi官员张口结舌,无法回答,周铁民就微微地笑了,然后一脸严肃,继续陈述:“这还是诉讼方不怎么可笑的地方。更可笑的,应该是刚才我说的第一点。他们认为,刘万程先生在中国的公司,可以生产高科技产品,就必然是盗窃米国的。做为fbi的一员,你们应该为你们的无知感到羞耻才对!”

fbi的官员就在这时候冲法官喊起来:“反对,这是对我们联邦机构的羞辱!”

330祖国万岁

fbi官员气急败坏的反对,却没有得到法官的支持。

法庭上寂静一会儿,法官做出判决:“反对无效!”

整个下午的庭辩和刚才周铁民的一番最终陈述,让他有被fbi蒙蔽的预感。

这帮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总是凭着臆想破案,净特么玩这些我弄不明白的高科技玩艺儿!我弄不明白,你们自己弄明白也行啊,特么你们也不明白,让人家一句话问的张口结舌,丢人现眼,一帮什么玩艺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