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水果就该是这个味儿,草莓就该是这个味儿。
相较之下,市场上那些丰满圆润的小姐草莓们,就显得过分矫揉造作了。
廖初也尝了一颗,眉头微皱。
后劲儿的甜确实甜,可前面也确实挺酸的,都快赶上山楂了。
空口吃的话,容易倒牙,对胃也不好。
倒是可以熬草莓酱。
嗯,就这么办了。
等晚上烤点面包,明天早上用黄油略煎一下,再抹点草莓酱,配个煎蛋、香肠什么的,就是很好的一顿早餐。
廖初自己是开中餐馆的,但内心对西餐也没多少排斥。
食物嘛,好吃就行。
回来的时候,廖初一个人拎着四个袋子,满满当当都是烧烤食材。
余渝左手拎着草莓,右手举着个甜筒。
果果也一样,一边走一边舔,美得魂儿都要从天灵盖飞出去了。
廖初就叹气。
这哪儿是散步健身啊,简直增肥去了……
烧烤油烟味大,廖初索性也就不回家,径直去开了廖记餐馆的门。
就那么开门的小会儿,过往六七个人就都凑了过来。
“廖老板,开店呐?”
廖初道:“自己做点儿吃。”
那些人失落地哦了声。
到底不死心,又问:“卖点儿呗?”
对普通百姓而言,光是思考一天三顿吃什么就够就筋疲力尽。
更别说,还要做了。
以后越来越热,谁爱有事儿没事儿往灶台边凑呢?
廖初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