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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水果就该是这个味儿,草莓就该是这个味儿。

相较之下,市场上那些丰满圆润的小姐草莓们,就显得过分矫揉造作了。

廖初也尝了一颗,眉头微皱。

后劲儿的甜确实甜,可前面也确实挺酸的,都快赶上山楂了。

空口吃的话,容易倒牙,对胃也不好。

倒是可以熬草莓酱。

嗯,就这么办了。

等晚上烤点面包,明天早上用黄油略煎一下,再抹点草莓酱,配个煎蛋、香肠什么的,就是很好的一顿早餐。

廖初自己是开中餐馆的,但内心对西餐也没多少排斥。

食物嘛,好吃就行。

回来的时候,廖初一个人拎着四个袋子,满满当当都是烧烤食材。

余渝左手拎着草莓,右手举着个甜筒。

果果也一样,一边走一边舔,美得魂儿都要从天灵盖飞出去了。

廖初就叹气。

这哪儿是散步健身啊,简直增肥去了……

烧烤油烟味大,廖初索性也就不回家,径直去开了廖记餐馆的门。

就那么开门的小会儿,过往六七个人就都凑了过来。

“廖老板,开店呐?”

廖初道:“自己做点儿吃。”

那些人失落地哦了声。

到底不死心,又问:“卖点儿呗?”

对普通百姓而言,光是思考一天三顿吃什么就够就筋疲力尽。

更别说,还要做了。

以后越来越热,谁爱有事儿没事儿往灶台边凑呢?

廖初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