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当然可以,我觉得能写三万字以上!]
廖昀可不是在睁着眼睛说瞎话,翘课去看演唱会还被官方视频收了音这种事情,一看就是剧情跌宕起伏、人物反转众多,随随便便加工一下,就能写上很多内容。
更何况,见的可是一个女歌手,既然“人设”是人家女歌手的粉丝,那检讨书里对女歌手的描写有个几千上万字不夸张吧?
对喜欢的歌有几百上千字的听后感不夸张吧?
廖昀靠在椅子上嘴角挑起,仿佛已经看到进度条又完成十分之一。
真是个没有挑战性又好赚钱的工作啊。
另一边,黎星看到这个故事能写三万字也是松了口气。
一个情节写的越多,意味着他所要提供的情节数量就越少,对实在不想把糗事说出来的少年来说,简直再好不过了。
L:[不过,你那个朋友要是知道了,会不会生气?]
毕竟是没经过同意就擅自使用了别人的经历,万一那人并不想把这事儿说出去,他们这样做岂不是很不道德?
万一老师再根据蛛丝马迹发现了什么,他那位朋友估计会死得很惨。
黎星一顿,道:[没事,这件事在我们初中人尽皆知。]
初中?那就没事了。
廖昀放下心来,和甲方爸爸道了别便去琢磨着检讨书怎么写。
黎星想了想,给罗谦打了个电话:“喂,老罗,我把你初中看演唱会那事儿写检讨书里面了。”
手机里依稀能听见罗谦的大叫:“卧槽星哥,你还记得这件事啊?”
黎星闷笑了一声,调侃道:“十五中初中部谁不知道你罗大爷的事迹?”
黎星没有把事情的全部告诉代写。
当年罗谦去看演唱会,意外被录了音还被摄像机扫到了,他没想到同班同学里有人看了视频,认出他来后问了几嘴。见到了偶像的罗谦一时得意忘形,承认那人就是自己,在众人的惊叹声里洋洋得意,正巧被来班级巡视的班主任逮了个正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