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七点四十左右,他来到了杭州×大学门口。
他给她发消息:我到你们学校门口了。
从玉:嗯。
只有一个字,再无别的回答。
唐肃等了好久,终于忍不住再次给她发消息:出来吧,我想跟你当面说。
从玉:我说了,我们分手吧。
唐肃问:为什么?
两个人认识是在高三,唐肃刚从北京转来上海的高中,在路上被一群小混混给堵住了。方从玉出手救了他,并对他一见钟情…大概是一见钟情吧,毕竟唐肃生的帅气,身边从来不乏这种“一见钟情”的追求者。
这就是所谓的:英雄救美,并被美人的美貌折服。
唐肃答应了她的表白。
方从玉长得也就一般好看,性格又张扬,实在不像是唐肃会喜欢的。
可他偏偏就是答应了。
哪怕方从玉之前就谈过很多次恋爱,哪怕方从玉的初吻已经给了别人,哪怕方从玉喜欢沾花惹草,哪怕方从玉……他都不介意。他就是傻傻的对她好,宠着她惯着她,在他眼里她的一切都是可爱的。
她追上了他,就把他放在一边了。这段感情一直是他一个人在苦心维持,她早已习惯了他的默默付出。
他允许她叫他唐一粟,那个他一直很讨厌的小名;他有事没事就会给她剥瓜子,就因为她爱吃;他会用兼职挣来的钱给她买鞋子买包包买化妆品,她要什么他就努力挣钱给她买什么;他对她有求必应,他对她好到了骨子里…
“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