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晔霖的身上有一股淡淡的清香,味道扑面而来,没有任何的迂回,在古晚晴的鼻腔里转悠着。
这样的味道不是很特别,又是世间独一无二的,清晰的味道,就像是夏日的风。
她在微博瞧见过,有人说这是费洛蒙的味道。
古晚晴仔细闻了许久,随后她才注意到,自己的手被沈晔霖紧紧握着,沈晔霖的手很热,热乎乎的包裹着她的手。
除了他的手,古晚晴还发现,沈晔霖光着脚,他一定是怕吵醒她而脱了鞋。
这样细心的男人,幸好被古晚晴遇见了,如若换成别的女人,古晚晴一定会嫉妒死。
古晚晴笑着,心底的阴霾暂时被遗忘在脑后,她轻手轻脚将被子拉起盖住了沈晔霖,她一动,沈晔霖瞬间就醒了过来,古晚晴只好装作睡着。
古晚晴一动不动。
沈晔霖没发觉,只是认为自己做噩梦被惊醒了,他喘了口气,之后被子给古晚晴盖好。
然后把古晚晴的手牵住,他将她的手放在胸口。
胸口跳动着,是心跳的感觉。
“噗通……噗通……”
跟屋内眨动的电灯泡一样,里头一定是一片光亮。
第37章
次日,天大亮。
昨儿个下雨,到了今日太阳就格外的晴朗。
晴朗的天则预示着高温,这不,还没有到晌午就热得不行。
寨子靠山,后头又有成片的竹林,所以相对而言就好了许多。
站在寨子的走道里就能感受到山间时不时袭来的凉风。
走道里有来来回回巡视的小弟,他们板着脸往前走着,路过古晚晴的屋子门口时,瞧也不敢往里瞧一眼。
里面肃穆的很。
屋子门敞开着,古晚晴坐在椅子上,她正翘着二郎腿在那儿捣腾指甲盖。
她对面坐着的是陈霸天,陈霸天一改往常,穿的极为精神,一件正规的中山装,材质有些老旧,却没有任何的缝缝补补。
陈霸天一直盯着古晚晴看,始终不开口,他将古晚晴从上到下打量着,鼻子、眼睛、嘴巴都一一看过去。
看了一会还重新扶正眼镜继续看,越看越觉得古晚晴像极了陈国强。
陈国强和陈霸天不同,陈国强是那种清秀的书生形象。
高鼻梁,大眼睛,当时在他们村可是数一数二的人物。
陈国强还真配得上“书生”二字,成绩也是极好的,跟陈霸天简直是一个天一个地。
若不是家境贫寒,陈国强也不会早早就辍学出来打工。
陈霸天一直觉得,陈国强就是工作的劳累才会导致英年早逝的。
在他们那个年代没读书只能干苦力,日复一日的工作终于让陈国强消瘦的身体承受不住,病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