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是自诩道德表吗?就先以身作则吧!
前世的时候,陆友柱嘴巴会说,得他老娘欢心。他们家的那个挖河的名额就被他“让”给了他弟弟。
第482章 严惩
那个十来岁的少年郎,因为身体还没长成就从事重体力劳动,造成脊柱损伤。四十多岁的时候就驼背了。
面对不能从事重体力劳动的兄弟,在给老娘养老的问题上,他却不愿意多承担责任。为了老娘养老的问题,兄弟几个对簿公堂。
他就是之前,陆友盛要推上去的四队队长人选。只不过因为陆友湖更厉害一些,给他来了个釜底抽薪。
借着陆友盛人品瑕疵,组织对他不满的人联名上书。让他这个陆友盛推举的人,做四队队长的美梦落空了。
所以,不得不寻找其它途径露脸。才有这次跟何小西的狭路相逢。
说实在的,何小西挺瞧不起这种人。
“不能去的,如果有正当理由又没有人替换,可以跟村民代表申诉。理由合理的,可以不去或是晚些时候去。”何小西说。
“我们定的制度,会结合大家的实际情况,也会在实施的过程中补充完善,为大家解决后顾之忧。
但是,没有正当理由却不去的,就只能缴钱了。不能让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说白了,这笔钱就是惩罚性质。
跟换人缴的那三块钱是一个道理,就是用钱把那些试图逃避劳动的人吓退。
爹娘再偏心,再重男轻女,遇到要平白花钱的时候,也得考虑一下。
何小西知道挖河的工期是五个月多一点。以一个月一个人赚六块钱算,正好是三十块钱。当然,这是保守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