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国的文化道德传统,父母对子女有天然的支配权。
何小西想起前世,刘氏的一对子女,一个私奔后失去音讯,一个四十多岁醉酒后溺水身亡。虽然也有人认为是刘氏恶事做得太多,得了报应。但是,事不关己的情况下,还是大多数人选择遗忘刘氏和何中槐之前犯下的恶行。
康他人之慨地说什么“他们已经受到惩罚了,现在那么惨,全当可怜可怜他们吧”。或是说“天下无不是的父母,哪能跟当老人的较真”。还有“你那么有钱,乞丐上门也要给点,何况是长辈”等等。
更有些自以为站在道德制高点的卫道士们,甚至对何小西各种攻击、指责。
华国不论是文化和社会舆论氛围,还是法律和道德规范,都支持年轻时候犯下恶行的人老了以后对子女们主张养老的义务。
这是一个无法违逆的社会洪流。
所以,前世老无所依的何家两个老东西,在唯一的可以履行赡养义务的何小西面前,有绝对的权利支配她履行赡养义务。
那时候的何小西人到中年,生活已有好转。儿子青林中专毕业也走上了工作岗位。媳妇也娶进门生了孙子。
那么恶心人的两贴狗皮膏药贴上来,撕都撕不掉。
旧日做保姆时的老雇主们,是看着他们母子俩怎样一路艰辛走到今日的。因为知悉根底,所以对何小西既同情又钦佩。虽然左右不了法律的意志,但出出主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找找漏洞还是有能力的。
第十三章 撵着不走打着倒退
曾经有很长一段时间,fǎ yuàn判案的过程是冰冷而死板的。尤其是对这种在法律层面没有可争议的,人情方面却容易扯皮的赡养官司。法官都是单方面对子女方面态度强硬。为避免扯皮,法庭上并不给调教以往恩怨的机会。
彼时,何小西婆媳还是起步阶段的街头流动小推车。没法证实实际收入的那种。经内行人点拨,法官看到的是青林一个人的收入管着一家人的吃喝拉撒睡。
何小西又去医院开出病例证明。病例证明是真实的,倒是不需要造假。当然,假使没有真的病例证明,何小西也不介意去做一份假的,而且一点也没有心理负罪感。
以德报怨,何以报德?恶人不受到应有的报应,无辜的善良之人所遭受的痛苦和颠沛流离,不是就沦为一场笑话了吗?何必还要劝人向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