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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贺知新的文采,子承父业,做朝廷官员是最合适的,可偏偏当了捕快,还是跑得最慢的那个捕快。

薛慕棠大约是明白了光禄寺大夫一家子的用心的,可是,她不喜欢啊。

“贺捕快。”薛慕棠语重心长道:“多谢你的好意。不过依你的八斗高才,不该留在顺天府,这是屈才我觉得你可以”

“棠棠你是嫌我跑得慢吗?”贺知新有些着急,耳根红红道:“我我身体很好,自从进了顺天府,每日清晨都有练武的。

只是跑得慢你你再给我一些时间,我铁定能跑得快的。”

他要跑得快,才能追上媳妇儿,这个道理,贺知新很清楚。

薛慕棠叹了口气,没有接那糕饼,只道:“往后咱们就当拜把子的兄弟吧,我会罩着你的。”

比贼跑得慢,比被偷银子鸡蛋的老大娘还跑得慢的捕快,又是她爹的好友的儿子,劝人家不干这一行不成功,除了帮忙保住人家性命,薛慕棠实在想不到其他能帮忙的地方了。

贺知新是个聪明人,很知道薛慕棠说拜把子兄弟的意思,是在照顾他的面子,暗里的意思便是不当他媳妇儿。

眼神黯淡一瞬,贺知新又犹犹豫豫的问道:“是是因为还在找苟家那二少爷吗?”

薛慕棠眼神一黯,贺知新便知道他猜对了。

先前跟前跟后,跟在薛慕棠身边的苟家傻子苟博有一回为了救薛慕棠不小心滚下了山坡,从此之后,就再也没找到人。

薛慕棠为此自然是百般自责的,可是无论她怎样找人,苟博仿佛从没来到过这世上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能帮你找的呀,棠棠。”贺知新主动请缨,“我舅舅的生意南齐西戎都有,伙计也多,但凡发点儿画像,那肯定能找到人的。”

薛慕棠摇了摇头。

苟博鼻子灵,若真的是自己在外,没被人抓住,自然能顺着气味找到她。

可是,苟博没有。

而他那一张妖孽容颜,足以卖到南风馆当头牌了。

若是真的如此薛慕棠都不敢想,苟博被带走之后会发生什么事。

贺知新正想安慰薛慕棠几句,却见她似乎嗅到什么香气,待抬头一看,眼睛一亮,便朝一条胡同纵身飞去。

“棠棠棠棠”贺知新脚力差,跑了几步,便跟不上了。

薛慕棠跟到胡同里,四下不住的找寻,只瞥到胡同尽头似有她熟悉的身影被押着走。

正要脚尖一点,飞过去的时候,脖颈一痛,人便晕倒在地。

沉沉的夜色中,俊美年轻的男子轻轻开口道:“去给薛御史送信吧。

要女儿,还是要帮萧元帝说话他自己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