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歌看医生离开,立刻起身把病床周围的帘子拉上。

比赛结束时游戏只把红队队员的身体恢复到最佳状态,没有管蓝队。如果他身体也过去了,这么一场激烈比赛下来,身上肯定有不少痕迹。

先查看自己的左脚。

拉起裤脚,把袜子脱掉一半,在比赛中被铲伤的脚踝部位仍旧有点发红,按上去并不疼痛。

赖歌又拉起上衣,看自己胸口,他上半场比赛时,整个人掉进尖刀坑,吉姆抓住了他的背包带,他才没有掉下去。当时吉姆拉着他往外爬,他的胸口被蹭得很疼,但那时也顾不了那点小伤,之后也没管。

现在低头看,就发现胸口一片青红,还有些擦伤。肩膀靠近腋窝的地方有两道明显的青紫肋痕,这应该是背包带留下来的。

赖歌又把裤子和袜子都脱了,他在比赛中摸滚打爬,当时不觉得,现在好多地方都隐隐作疼,尤其是腿部和脚。

腿上到处都是青紫,膝盖被磕得最厉害。

脚也有点浮肿,他的鞋子只是普通的运动鞋,并不适合踢足球。加上他长久没踢,反震力的作用让他的脚趾特别疼,希望他的趾甲都没事。

踢足球不当,鞋子不适合,包括踩踏等等,很容易伤害到脚趾甲。

他以前上大学时就因为长久没踢球,偶尔接触一场,踢没两脚,就把右脚大拇指的趾甲给踢得浮肿充血,疼了他两个月!两个月后他感到趾甲浮动,自己动手拔了下来,当时污血流了一地。

这么多明显痕迹,显然不仅仅是他的脑电波进入了那战斗足球比赛,他人十成也去了。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他本人去了那场比赛,警察怎么会发现他昏迷在瞻园附近,又怎么能把他送到医院?医生也没发现什么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