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枫顾不上穿鞋,直接朝那处亮光跑了过去。
走近一看,林枫吓了个半死。一具人类的骸骨四仰八叉的躺在草地上,惨白的骨架触目惊心。骷髅的指骨上套着一枚戒指,在阳光的照射下莹亮晃眼。
林枫二话不说,冒着被死者亡灵诅咒的风险,迅速从骷髅指骨上取下那枚戒指,套在自己右手食指上,然后跑开。
“嘿嘿,钱财乃是身外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朋友你既然魂归地府,重新投胎,这枚戒指对你也没什么用了,还不如馈赠给我!”林枫一脸贼笑,用溪水洗掉戒指上沉积的灰尘污垢,然后心安理得的把玩起来。
戒指造型古朴,材质似金似玉,上面镂刻了一些精美花纹和玄奥符号。
“靠,这戒指虽然做工精致,看起来价值不菲,但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地方,也没什么实际用处啊!”林枫赏玩了一会戒指,心头有些意兴阑珊。
太阳西沉,天色渐渐晚了,林枫到小溪里抓了两条肥硕的鱼,找了几根木棍,做个简易烧烤架,然后从衣兜里掏出打火机,引燃一堆枯草,娴熟的进行起烧烤大业。
什么?抓鱼和烧烤需要技术含量?别傻了,对于林枫这种天生天养的孤儿,野外生存可是与生俱来的天赋。
鱼被烤得外焦里嫩,鲜美可口,林枫享受完这顿丰盛晚餐,想起兜里还有半包四块钱的红梅烟,喜滋滋的掏出来,点燃一根,吞云吐雾。
肚子填饱了,又抽了根长寿烟,林枫一下子无聊起来。他百无聊赖的反复玩着那枚戒指,忽然突发奇想。
“呃,我本来从外地骗了一个妹妹过来,带她到博物馆看恐龙化石,然后发生了地震,我被巨石砸晕过去,结果醒来发现自己到了这个陌生的地方,恩,有可能是穿越了。”林枫理了理头绪,觉得自己很可能跟小说里的猪脚一样,赶上时髦穿越了。
既然是穿越了,那么根据网络玄幻小说中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逻辑,一般得到戒指之类的装备,只要往上面滴上几滴热血,就有很大的机率获得奇遇。
经过一番分析,林枫决定来个滴血认主。
林枫狠下心咬破手指,挤了一滴新鲜出炉的血液滴在戒指上。
一瞬间,戒指就像海绵吸水一样,榨取了林枫的血液,然后,戒指上方浮出一个莹亮的玄奥符文。
林枫立时同戒指有了一种精神上的联系,飘渺虚无,却又真实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