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这个消息后,李宪一愣。
最初成立集团的想法是恒源公司那边提出来的,司扬等人已经将预案做了出来。
按照92年刚刚颁布的《公司法》规定,成立集团的要求是主体公司注册资本在五千万元以上,五家分公司,以及合计资产达到一个亿。
按照这个规则,那么如果成立集团,就需要以邦业白酒业为主公司——目前李宪为法人,手下注册资本超过五千万的企业,就只有邦业白酒业一家。
也许是看到李宪有些失神,刘伟汉忙解释道:“不过我们也充分尊重你的决定,毕竟目前公司里你是控股方。县委只是觉得保持目前的状况挺好,这样清晰一些。”
李宪摆了摆手。
他已经清楚了邦业那边的意思。
之所以听了司扬等人的建议想成立这个集团公司,他主要是想着能将手里略显琐碎的业务都整合起来,形成一个统一的,具有规模的集合体。
在这个集合内部,可以将税务重新筹划,降低税收成本,提高银行那头的授信权重,对目前手里几个业务之间做更多的互补,共享和协同工作。
再有就是自己目前搞的都是实业,实业这个东西前期投资大,回款慢。以前做的小的时候还好说,自己东挪西借,再加上利用自己的记忆去搞一下倒爷或者是股票之类的外捞过来顶事儿。可是现在生意大了,总这么下去也不是办法。
毕竟历史留给自己赚快钱的机会也就是那么两个,而且还都是有限的。
若是集团化了,自己再进行投资的时候,就可以利用不同的投资形态,做一个时间上调整,利用各个子公司的产品销售回款时间差,投资的周期差和投资密度,进行撮合和调整。
可是这都是他自己的想法,是对他自己有利的一面。
他忽略了一个问题,如果邦业白并入集团,那么不论是重新规划税务,降低税收成本也好,还是成立集团之后子母公司之间的股权变成也好,对于已经拿到了央视标王,眼见着就要迎来一轮腾飞的邦业白酒,特别是掌握着百分之三十股份的邦业县来说,都不见其是划算。
“也好。”
想明白这些,李宪点了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