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上电话,他准备找洪磊家小区旁边的一家宾馆,爬到天台上去。
早在白天拜访洪磊家,发现疑点之后,楚歌就把小区环境摸了个一清二楚,锁定了四周的制高点,找到监视洪磊家的最佳地点,就在一条马路过去的宾馆顶楼。
这里扼守着小区的主要出口,也能看到侧门和后门的动静,无论洪磊往哪个方向走,都能一路追踪很长一段距离。
不过,正当楚歌走向宾馆时,却通过宾馆玻璃门的倒影,在小区门口发现了洪磊的身影。
洪磊竟然要走?
楚歌的心跳,不自觉慢了半拍。
洪磊穿着一件满是口袋的粗布工作服,里面鼓鼓囊囊装满了零碎,头上是一顶带着面罩的毛线帽,就是扯下来能把整张脸套住,只露出眼窝和嘴巴的那种,脚上是镶嵌了强化陶瓷板,防漏电和防刺的工作靴,当然用来踢人也是一流,背后还扛着一个灰扑扑的大包裹,不用说,里面肯定是各种奇形怪状的杀戮凶器。
不过,他的脸色倒很正常,像个穷困潦倒的维修工人,深更半夜还要为生计而忙活那样,低着头,在街上慢吞吞地走。
看样子,不像是发现了警报,急于亡命天涯的样子。
楚歌为了潜入他的维修铺,换了一套和白天不同的衣服,又是背对着他走向宾馆,他并没有发现楚歌。
但楚歌也不敢转身或者停留,否则就显得太怪异了。
他只能继续若无其事推门而入,在宾馆前台诧异的目光中,以百米跑的速度闪电般钻进宾馆一楼的厕所,又从厕所钻出来,直奔前台。
“怎么你们宾馆的厕所,都没有通往外面的通风窗吗?”楚歌质问前台小妹。
“没,没有。”前台小妹吓了一跳,怯生生道。
“除了大门,还有哪儿能出去?”楚歌急不可耐地问。
“走廊尽头,就有一扇窗……”前台小妹哆里哆嗦地指了指。
楚歌再次转身,这次换成百米跨栏,从后窗直接跳了出去,又顺着宾馆外墙一路攀爬,只用两秒钟就窜上天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