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7页

“一个半小时吗?已经很快了。”专家点了点头:“我个人认为,白探长的这个说法是正确的。”

见周围没人反对,专家道:“这个案子,因为氰化物的中毒症状很明显,而且肖某进了屋子超过半个小时,所以排除肖某在别的地方中毒的可能,那么中毒地点要么是屋内,要么是屋外的楼道。而如果我是凶手,估计会在屋外投毒,这也是我们为什么一直考虑屋外的情况。但是,如果是我作案,我会在案发后,在楼上某个地方放一些易燃物点燃,引发火警,然后让楼上的人从楼道下来,把楼道现场大幅度破坏。或者,最起码也要让楼道的窗户大幅度敞开。”

专家的意思很明显,就是认可了白松所说的室内提前准备好的杀人方式。他现在这么说是有马后炮的嫌疑,但的确是对白松的一种认可。

“这种电脑里有很多落尘是正常的,唯独不应该有这种粉末,所以我支持白探长的说法。”深州市的一位电脑高手说道。这位也是之前和王亮聊得最好的人之一。

“如果能确定案发地在屋子里,就容易推理为被盗电瓶的人做的。”鲁省一位带队人说道:“传奇游戏里的那些人,是不知道肖某被拘留了的。锁具我们也做了拆解,没有技术开锁的情况存在,所以凶手进屋子就一定用的钥匙。肖某要么是在盗窃过程中丢了一把钥匙,要么是把钥匙落在了单位。这个屋子一共只有三把钥匙,第三把在房东那里,房东的笔录也很清楚,肖某丢了一把钥匙之后,给房东打了电话,房东过来帮他开了门,肖某才拿到了屋子里的第二把钥匙。

本案中,房东是不存在作案动机的,肖某既没有拖欠什么房租也没有得罪过房东,而且房东作为最主要的怀疑对象之一,如果是他干的,不太可能能逃过侦查。如果肖某的同事捡到了他的钥匙,也不会知道肖某在不在家,因为肖某被拘留十五天这个事,他同事并不知道。肖某家门口有监控,能保存接近十天,在不知道肖某被拘留的前提下,来投毒是非常危险的。

而丢电瓶的人,因为知道警察去小区里宣传嫌疑人被抓一事,了解到嫌疑人即将被拘留,就可以得知肖某要被关一段时间,足够覆盖视频录像。

毕竟,肖某偷了这么多电瓶,就算不能构成刑事案件,构成治安案件也能拘留十五天了。

而且,他也可以跟着警察,找到肖某的住处。所以,可以得出以上结论。”

这位队长的解释引起了多人的赞同。

他说完后,立刻有人提到,当初派出所警察来的过程中路过很多地方,很可能有的路口的录像还没有被覆盖,现在应该去查。

提出这个观点的是浙省的一位图侦专家。

现在谁也不敢保证录像的覆盖情况,案发已经过去了20多天了,很可能某段录像现在有,十分钟之后就覆盖了。

这位说完之后,立刻引起了高度的重视,这可是急茬!

赵支队立刻安排人打电话去问当初的派出所警察来的路线,然后安排图侦人员调查沿途情况。王亮闻讯也跟着走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