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这时,一个合租的妹妹忽然起床,她看见我鲜血淋漓的脚吓的尖叫出了声。
我对她说了一句抱歉,好在她是个心地善良的姑娘,给我找了药箱还帮我包扎止血。
我身上的那团火越烧越旺,我害怕再这么下去就会烧坏脑子,于是便回房间拿起手机和外套准备出门去看病。
合租的妹妹本来是想陪我去的,但是我考虑到她明天还要上班,已经麻烦了一次就别再麻烦第二次了。
好在,我命贱,真的给我撑到了医院。
我自己挂号,看医生。
其实病还是老毛病,就是感冒发烧加盆腔炎,各种细菌交叉感染然后导致免疫系统被摧残。
现在的我已经很有经验了,护士给我挂水的时候,我熟门熟路地伸出了左手。
看着观察室里都有家属陪的病人,我已经没第一次时那种心酸了。
反正我已经没有精力去描述我的心情了,就这样吧。
不死,就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