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理分析,应该是什么猛禽猛兽或者毒虫之类。
为了彰显自己的力量和与众不同,混混们都喜欢在自己身上纹这种看上去很像一坨屎的东西。
不得不说,这种东西在吓唬普通市民的时候,相当管用。大多数市民,如果在街上碰到有这种纹身的年轻人,一般都是远远就避开,绕道走的。
惹不起还躲不起吗?
除了脖子上有纹身,闫红伟裸露在外的胳膊上,也有刺青的痕迹。
有点出乎王为意料的是,闫红伟的外表并不如何粗壮,甚至还略显瘦削,跟他曾经“金牌打手”的赫赫名声略有些不符。
当然了,也未必一定要粗壮的人才能打,江湖搏杀,敏捷往往比粗壮更加重要。
比如王为自己,就是这样的典型。
任谁都猜想不到,在他那并不特别强壮的身体里,居然能迸发出那么巨大的潜能。
除了闫红伟,王为对屋子里的另一个人,也比较关注。
那是一个“隐身人”。
当然,这么说略有点夸张,真实的情形是,那个人站在柱子的阴影下,王为从门外进来,正好背光,如果不是眼神特别好使,经验特别丰富,特别擅长观察的人,还真的很难发现,在柱子的阴影里,居然还隐藏着一个人。
因为背光的关系,王为看不清他的长相,凭感觉,此人身材中等,不高不矮不胖不瘦,却给人一种相当危险的感觉,仿佛一头猛兽,躲在阴暗的角落里,双目炯炯地盯住了自己的猎物,随时准备一跃而出,给予对方致命一击。
嗯,这才有点意思,比较符合闫红伟毒枭的“身份”。
不然,这帮家伙跟一群街头混混有什么区别?
第544章 王警官,你这个态度很不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