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自己的字让自己得到了好处,所以她也从小就纠正程柠九的字,倒是难得也养成了一手漂亮的硬笔书法。
若不是程柠九有前几世的外挂,还真就模仿不来。
那些题对程柠九来说很简单,唯独这字体难为住了程柠九,因为、这不是她惯有的字迹。但是没有办法,原主在入学考试的时候就已经露了一手漂亮的字迹。
不、不对。
原主在被带去医院做DNA鉴定签名的时候,就已经展示出来了自己的漂亮字迹。否则,程总不至于直接把人送到这个学校当中来。那手字迹,让程总对程柠九升起了希望。
为了自己的米虫人生,程柠九自然不能放弃用字迹刷好感度的机会,所以她认真的写着字。
那专注而又执着的模样,让另一边早就答完了题的祁郁东频频转头,身为学神的他并不明白这么简单的题有什么需要那么认真对待的意义。
他哪里知道,程柠九对待的不是题,而是她下半辈子混吃等死的全部米虫人生啊。理科试卷倒还好,这文科试卷的作文最考验的就是字迹了。
画上最后一个标点,程柠九觉得自己的米虫人生不远了。剩下的几门考试,程柠九也是非常认真的对待的。
而且每一门,程柠九都是最后一个交卷。
每一个去交卷路过的同学,亦或者是监考老师瞧见程柠九那一手漂亮的字迹之后,均是不由得讶异的频频回头。
这种字迹,若说是没有什么点儿家族底蕴,是绝对写不出来的。虽然才十六岁,程柠九的字迹就自有一种风骨在其中。
学生们也许说不好,但他们在家族的熏陶之下也是懂得,这种字迹必须是从握笔开始之时就训练的,否则根本做不到。
好在,程柠九的学技能力很强,又会一手漂亮的毛笔字。再加上、她这个身体还有些肌肉记忆,否则真就写不出来如此漂亮的字呢。
此时的程柠九并不知道,就因为这手漂亮的字迹,自己母亲身世之谜,在学生当中俨然变成了一个全新的版本。
第124章 那三个校草室友(23)
那就是, 程柠九的母亲可能是名门大家闺秀。甚至于其豪门程度,连首富程家都比之不上。否则,没有办法解释程总那个人, 为什么允许一个女人生了他的孩子十六年之后才知道。
如果那个女人不够优秀的话, 完全没办法解释啊?
要知道,除了表面上这种豪门之外,还有许多低调的那种历史悠久的世家, 他们不会在人前暴露自己的财产多么的显赫, 只不过就是在偶尔参加一个拍卖会的时候, 瞧见喜欢的都以天价买回去,然后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那种底蕴深厚的世家,才是最古老的豪门。
他们标榜的不是什么豪车豪宅,而是那种骨子里的东西, 是普通人根本模仿不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