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只是自打前一阵,她帮姚小糖写了一篇日子,得到老师的高度评价——文笔顺畅,已经达到了五年级的水平。

自那以后,沈倩就再不敢跟自己这个女儿交流文学。

因为,作为一位文学素养极高的人民艺术家,沈倩觉得,自己的实力太不容小觑,如果一个不小心,发挥过于优秀,直达达了六年级的水平,那么老师很有可能把她当场抓住,成为学校里代写作业的家长负面典型。

第二天,琳达正式回归工作室。

沈倩带着她一同正式入驻了北城电视台的《一路有歌》节目组。

《一路有歌》这个节目是中宣部跟北城电视台合作举办的一个普及音乐的文化类节目。

整个节目组一共分成了三个摄制小队,每个小队由两位国内著名音乐人和一位年轻素人组成,分别去往节目组指定的一个边远地区进行为期半个月的拍摄。

沈倩因为本身是唱作民谣的,又有在外采风的经历,所以被分配到了最南边、也最具少数民族特点的地区南田。

跟她一组的音乐人她倒也认识,就是之前和陈钦相亲过的曾冉华,而那个素人更不得了,是当初在南湖电视台小年夜演唱会后台,调戏过她的那位大佬的儿子程浩。

程浩看见沈倩其实也挺意外的。

他平时做事不着调得很,在学校惹是生非,因为长得还不错,以后准备进军娱乐圈,提前被他妈安排来参加了这个《一路有歌》的节目。

他原本心里有气,觉得自己来参加这么个土里土气的节目,还不如多跟几个女生谈谈恋爱,做做人生大和谐的事儿,只是没想,刚下车呢,竟然就遇见了曾经让他一见钟情的沈倩。

程浩对于一见钟情的定义很简单,长得好看,有韵味。

在他过去十七年短暂的人生当中,他一共一见钟情过十二位女生,以爱情的名义拿下过其中十一位,唯一的例外,就是沈倩。

这事儿让程浩一直耿耿于怀。

因为,这个女人不但已婚,甚至还有一个疯狗似的丈夫。

程浩在沈倩的身上遭遇了人生难得的一次滑铁卢。

如今再次相见,不禁越发感觉到她身上的光彩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