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连浔握着酒杯,手背凸起清晰的青筋,修长的手指骨节分明,他淡淡问:“打扫卫生?”
“是啊,”张崇喝了半杯酒,白酒入喉,辣得他直皱眉,咂了咂嘴,不好意思地说,“那时候我妈给我报了个补习班,天天时间紧张得很,不知道麻烦你帮了多少次忙。”
盛连浔脱了校服外套,里面穿了件薄衫,撑起形状利落的脊骨,他没喝酒,只是晃了晃酒杯,透明液体打着细微的旋儿。
回忆倏地涌来——
“盛连浔,你别等我了,我今天要打扫卫生。”
“你怎么整天打扫卫生?”
“我喜欢,锻炼身体嘛,你不懂。”
“我帮你。”
“你拿扫把比划下就可以了,”他被推搡着,“这种活儿你做不来,别给我添太多乱,很快就好。”
盛连浔一直以为桑宁癖好特别,喜欢打扫卫生,原来是这样。
盛连浔甚至能想象出,桑宁笑眯眯地帮他揽功劳:“你有事就先走吧,盛连浔说会帮你打扫卫生的。”
极力推销他:“盛连浔看着冷,实际上人超好超热心!”
为了帮他融入这个集体,不知道她背后花费了多少精力。
盛连浔自嘲一笑,他还以为后来自己人缘变好真的是靠人格魅力。
原来是靠老婆。
他的翩翩,是最好的小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