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是顶好的前排。
不过喻迟笙对音乐会不感兴趣,并不打算去。
有时候喻迟笙也不得不感慨命运的离奇,她明明不愿去,最后还是遇到沈靳知。
她去送票给健忘的舍友。舍友劝她说,来都来了。
她开玩笑说,来都来了真是个好词,什么场合都适用。
可她没想到这句来都来了,会成了她和沈靳知的开始。
音乐会灯光打暗,却迟迟不开始,身边已经有人抱怨,但这种抱怨声被淹没在一众的讨论声中,喻迟笙依稀能听出他们谈论的内容--百影。
沈靳知就是在这样的时刻出现。
他姗姗来迟,目光平静地扫过她的方向,眼底却淡漠,不带半分温度,如清寒的月光。
沈靳知那样的人,很难不让人多看一眼。
单凭着气质,就能和喻迟笙以往认识的人都区分开。
他坐在第一排,身体微微侧着,穿西裤的长腿交叠,鼻梁架了副金丝眼镜,斯文得过火。他对台上的演奏兴致缺缺,仿佛一切都是客套的礼仪。
如果非要她用一个词去形容沈靳知,她形容不出。但也许可以用一个词去形容那时候她对沈靳知的想法。
那是一种少女的迷恋。
注定过分沉迷,也注定不会长久。
没人会对可望不可即的事物抱有热忱的占有欲。
她也不能免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