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偷翻我本子喔!」

「是你自己放桌上摊开开的耶。」

虽然大家都费尽心思、想破脑袋苦思要送什么,不过像这样一个「完美」的人,到底该送什么才好呢?

长得帅、成绩好、家世优、有人缘,简直毫无破绽,虽然偶尔可能无预警地暴走,不过那完全无损他在众人眼中闪耀的光辉。

这样一个感觉什么都有的人,的确很难决定要送什么。

简直比三角函数还要难。

「叶广,你真是个天生的坏胚子。」

学生会散会时,早就耳闻风声的老包对叶广这样说着。

没注意到一旁的徐启章震了震,老包啧啧两声继续说:「要是女生们知道你会打饱嗝,一定幻灭的啦。」阖上会议记录簿,老包作势摇头叹气。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叶广在他们面前渐渐卸下以往的「重型装甲」,感觉上他没有变,但是好像又变了,老包也不会讲,只觉得高一那年可能跟他白相处了吧。

不是说这样感觉不好,相反的,原本围绕着叶广的那堵墙好像消失了,以前嘛,再怎么想接近他,总觉得只能当他的好同学——过两年就会忘记的那种同学,但是经过那次合作揪出逆贼狐臭铭后,他们就进阶到「朋友」了。

同学嘛,关系可能坚固、可能薄弱,但是朋友不一样,讲义气、如手足、互相打屁、撂脏话。这就是老包对朋友的定义。

好朋友,是不会一直微笑以待的。老包在心里欣慰地点点头。

「打嗝犯法吗?」

叶广斜瞪他一眼,将白板上的字擦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