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章,有人欢喜有人忧

《宝莲灯》的庆功宴在京城举办。

余胜明和于箭特地订了一整个楼层来办。

豪横,不过《宝莲灯》的成绩就值得这样的庆功宴。

这一次分开来办,除了有不少投资制片这边的高管以外。

甚至《血色烂漫》的滕博文都在邀请之列。

同行们,制片人们,西装革履,红酒杯上。

觥筹交错,极致恭维之语。

在这名利场之上

滕博文虽然有些郁闷,败给了《宝莲灯》。

但总体而言语,《血色烂漫》也是一部颇为成功的剧本,而且他和余胜明的关系也还算不错。

大家都是一个圈子里混的,关系怎么都不会差到哪里去。

此时,许多京圈的导演,制片,在这里交流资源,心得。

余胜明哥几个好的也坐在一起喝酒聊天。

「没想到这一次真的让你们捡到了大漏子。」滕博文一边喝着白酒,脸色发红,一边啧啧道:「拿到了李清这么个好演员。」

「哈哈哈,我还以为你的嘴一直硬,不愿意承认我们的眼光。」

余胜明也笑的很开心:「这不显得我们眼光好吗。」

确实,就算是滕博文那么嘴硬的选手。

都不得不承认李清在那一阶段的爆炸演技。

「实事求是而已。」滕博文郁闷道。

「你们说,这位李清演绎的二郎神,他最大的特点是什么。」于箭也过来,摸了摸下巴道。

「武力高强,同时忠于自身内心的道理,并且为之践行,那种强烈的感觉,才是最让我喜欢的地方。」

旁边的高鑫鑫摸了摸下巴道。

他很欣赏李清的演绎,同时也很欣赏这个角色。

另一边,滕博文则是说道。

「嗯他这表现力倒是有些意思,和我心中的一个角色有点相似。」

「哦?什么角色?」

「刺客豫让。」

「刺客豫让?」余胜明有些摸不着头脑:「谁?」

「刺客列传的豫让嘛,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听过吧,就是他的典故传出的。」高鑫鑫摸了摸下巴道:「好像也不太像啊。」

「我是说那一股子偏执,为达目的放弃一切都无所谓的豪情,非常的像仔细品味,是不是有些?」

一千个人里面有一千个角色形象。

不过有些本质上的东西,都是共通的。

大家仔细想想,确实是有那么点像。

好像还真的有点感觉了。

「嗯有点意思。」高鑫鑫仔细琢磨了下,有些东西是相通的:「所以你是有类似的角色推介?」

「有是有,不过不是电视剧,是我儿媳妇主导的话剧,在国家大剧院,十月国庆那天在庆典日播出。」

虽然是‘刺客,的故事。

但其核心内核是很歌颂忠义的。

还是比较适合在国家大剧院播出。

「话剧?还是国家大剧院的话剧」高鑫鑫古怪道:「你想推荐李清去?他好像没有任何表演话剧的经验,直接就让他去演出,合适吗?」…

「之前不是说李清是沉浸派的演员,基本上过戏都是一遍过的么。」

滕博文顿了顿说道:「之前老余说的,总不会是框我的吧。」

余胜明点了点头道。

「对的,他代入了角色之后,过戏基本都是一遍过的,这一点我可以证明当然,前提是得让他代入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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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这个也是要双向选择的,我们邀请李清他也不一定会去,去了也不一定能选上。」滕博文说道:「这可是十月献礼的节目,没真本事儿,真上不去。」

「豁,我还以为你会很讨厌李清呢,没想到转头就想给个机会。」余胜明调侃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