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临了,还在那篇文章的最顶上,写了个硕大的丙字。

满殿死寂中,林水月放下手中的笔,将那宣纸悠悠一抛。

那张至少标注了五个批注,顺带着林水月潦草狂傲字迹的宣纸,就这么飘飘然,落到了范恒之的面前。

范恒之在京中有着才子之名,加之身上还有功名。

此前也喜欢写词作诗,因而练就了一手不错的字,端方有力,看着便叫人心旷神怡。

而林水月的字……

一眼望去,只见笔锋近乎穿透了纸张一般,狂傲至极。

笔迹潦草,然而却触目惊心。

尤其当有人凑上去,瞧见林水月所批注之处,皆不差半点分毫。

所用字词,皆精妙得不可思议之时。

这些人俱是沉默了。

林水月不识字?

只怕是天大的笑话!

别的不说,时下晋朝虽不流行狂草,可但凡是读过几年圣贤书的,皆是对这字迹说不出半个不好来。

更别说她批注精准得可怕,连带着给文章评分,也严格按照了太学院的标注。

五个错处以上,给丙字级。

这便是让太学院的山长来判,那也是这么个判定之法。

只不过眼下这般,却是给那叫嚣不停的范恒之一个重重的巴掌。

不是欺负林水月不识字吗?

不是恃才傲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