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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挡在这里无非是想要银子,这是我全部的家当。”

洛小君将一个木盒递给他们。

其中一个混混打开,见是一叠叠的银票,两眼放光。

“咱们发财了!”

领头不去看银子,反而围着洛小君转了一圈。

他身着白衣,袖口与领口点缀着毛茸茸的兔毛,脸上遮盖的白纱下若隐若现着被寒风吹得粉红的脸颊,一对杏仁眼温柔亲和,让人忍不住想亲近。

洛小君后退一步,与这混混头领保持距离,上了马车让鱼三驱车离开,几个混混看着马车离开的方向。

“漠大哥,咱们就这么放他们走了?”

漠启伸长了脑袋看。

“你有没有觉得,刚刚那个男人很好看。”

众混混一头黑线,暗道,漠大哥又犯病了。

此人名叫漠启是历城城主的长子,游手好闲又喜欢结交一些狐朋狗友,尽做一些人见人骂狗见狗嫌的坏事,联合这些混混在这里打劫,纯属他兴趣爱好。

他嘿嘿一笑,似乎找到了新的乐趣,一吹口哨一匹马从草丛里钻出来,他跃上马背追了上去。

几个混混一边分赃一边闲聊。

“漠大哥哪里都好,就行兴趣爱好有点独特。”

众所周知,他喜欢男人。

而且,但凡看上的,他必须要追到手!

一追到手,睡了便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