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二四章 灵剑

把异金扔过来后,触手居然把所有酒桶全部卷回去了,甚至连酒杯都没有放过。

“啊?这玩意有那么值钱吗?!你就把所有美酒都拿走!”

“够了够了,足够抵酒钱了!”

说罢,螺壳气血窜动,转瞬间便飞到了更远方。

啊这…

真不要脸!

仙阵内的妖怕是全都这个样。

之后,依照着系统方案,我又遇上了一些囚犯或者囚犯的后代,将身上“仅存”的东西卖给了它们,那自然是被狠狠坑了一把。

首先,它们心疼我被骗,说之前用丁点宝物买我东西的行为令妖闻之气愤。

之后就要买我东西。

最终也是各种丑态百出,让我把更多东西拿出来,也非常机智的用丁点宝贝卷走所有商品。

可以说,远离妖国,它们全都变成了穷山恶水中的刁民。

没过两天,还有些妖主动来找我买东西,却只能失望的发现我的东西都已经被骗光了。

这里属实是“民风淳朴”。

但并没有失去传承,比如说传递消息,强大的妖族们就操控速度快又不担心“走丢”的小妖兽们,而我则用“冤大头”的方式购买了这个对妖族来说很简单的技艺。

附赠几只小妖。

别看小东西不算啥,毕竟是天生地养的生物,在系统那里买还需要上百点混沌能量呢。

而我的灵酒价格也差不多。

不过账不能这样算。

有红光神通在,灵酒成本几乎被压缩了成百上千倍,我可不在乎这点精力和法力。

然而培养小妖我并不会,用杂七杂八的红光神通产物换过来绝对不是赔本买卖,虽然并不是多么稀罕的技术,但做交易的目标并不是从这群妖手中赚什么。

重点是混进去!

与某些大妖建立联系后,我也很快摸透了这片地域。

算是半个原住民了。

也许再混上几十上百年我就是原住民,但这里虽然不会受到外界过多打扰却不适合久住,终究要去外界获取更多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