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用力一拍脑袋,默默念道:“怎么净想这些乱七八糟的事呢,专心考试专心考试。”

她面前已经摆了一叠厚厚的试卷,只等开考铃响,就提笔开写。

这回重新考一遍,虽然除了那道英语地理题,其他都没印象了,宋轻予心态还是挺轻松的,答题也顺利,尤其选择题基本没卡壳,很快做完了,到填空和问答题的时候,因为书背得还是没有那么扎实,错漏肯定不少,但还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

一篇英语的应用小短文——写起来轻轻松松,要是老师打分的时候手松点,宋轻予甚至有信心得满分。

紧接着就是一篇语文作文,题目中规中矩,还给了两种选择:

25请从下面两题中任选一题作文

1)请以“芬芳”为题写一篇作文。

2)请以“出发”为题写一篇作文。

宋轻予对着题目想了几分钟,选择了“芬芳”,主要是如果选择第2个题目,很有可能泄露她满是铜臭味和功利心的本质,还不如用“芬芳”这种可记叙可议论可散文的题目,单纯炫炫文笔比较安全。

——虽然炫得也有些翻车就是了。

作文的框架和基本格式容易记,但要想在短时间内提升文笔,宋轻予甚至觉得比做完姜霍给她的那些习题册都要难。

可能是多年只写办公的应用文的缘故,再提起笔,宋轻予甚至觉得自己连正常的句子都不会写了,就算练了半个月,写出来的东西依然生硬死板,没有半点活气儿——至于什么朝气蓬勃,昂扬向上的少年气,又或者鞭辟入里,切中要害的思想深度,对不起,那真是一丝一缕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