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小到大还是第一次被男生要电话号码,估计表现得特别傻,他拿到电话后轻笑了一声,便背着包酷酷地离开了。

等他走了之后,我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虽然我给了他电话,但他并没有给我他的电话,也就是说,他完全可以在应付完我之后扔掉我的号码,将我抛之脑后。

……不愧是哈佛的学生,连拒绝人都这么有一套。

我本以为这就是一场无疾而终的偶遇,结果没过几天,电话竟然真的响了。

只不过他的语速依旧飞快,隔着电话我就更加听不清了,只知道他约我到哈佛边上的咖啡厅见面,就是陆黎约我的那家。

那个时候的我对于美国的交往文化了解得非常匮乏,并没有意识到原来这就代表了一个有意向的约会,还以为对方只是单纯和我交个朋友。

这可正中我的下怀。

我的英语成绩其实还行,毕竟出国要考托福雅思的,但真的和当地人交流的时候,我总是说得不地道,久而久之就越来越不敢说。

所以在他面前自我介绍的时候,我非常珍惜这个练英语的好机会,心里紧张,说得一板一眼,就好像是小学英语课文里的内容。

“你好,我叫容熠,r-o-n-g-y-i,我来自中国上海,19岁,就读于neu,你可以叫我fanny,f-a-n-n-y,很高兴认识你。”

我很清楚得记得诺亚那时穿着一件深色的gap卫衣,一头金棕色的柔软微长卷发,看上去明明是那种很乖的大男孩,但却桀骜地靠在椅背上审视我。

指节分明的手指轻轻地敲击桌面,对我的话先是皱起眉头,然后又是意味不明地哼笑了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