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退无可退+番外 嘎巴菜 821 字 3个月前

陈献云爽完就是大爷,手都不抬,餍足地闭眼,等于凤岐抱他洗澡。到了他们都收拾齐全时,还真已经八点。

腐化堕落的日子总是过得去飞快,陈献云甚至吃得稍微长胖了些,他在餐厅时靠一张脸,往往就能获得赠送的冰淇淋或是甜品,假期快结束时,陈献云意大利语法仍一个字不会,倒是那些甜言蜜语,什么意大利是我去过的最美的国家,已是说得熟极而流。他甚至和酒店对面驻扎的流浪艺人,都能聊上三句半的天了。

最后一天时,他们已经不知道该去哪里玩,陈献云犹犹豫豫,问于凤岐忌不忌讳大过年去坟头蹦迪。于凤岐说那得看是谁的坟。陈献云把手机递过去,上面写着新教徒公墓,往下拉,里面躺着有雪莱和济慈。

地中海气候就是这点好,哪怕冬天,植被也不会凋零到让人伤怀。墓园里仍是郁郁葱葱,游人不多,门口一个老大爷,不等对方开口,就会抢先机械地重复,turn left,the tomb of Keats.

于是游客纷纷向左,一直走到一片青翠的草坪,尽头就是慈济的墓了。But being too happy in thine happiness / That thou, light-winged Dryad of the trees, 于凤岐牵着陈献云的手,一个字一个字念给他,他说,是你的快乐使我太欢欣,你呵,林间轻翅的仙灵 。陈献云偏过头静静地凝视着他,朦朦胧胧的细雨洒下来,“我是你的小夜莺?那你要给我准备个笼子吗?”

于凤岐本来只是调笑,但陈献云问得认真,他便拉了人的手,一点点安抚地吻着,“你是我的小鸟,但我随你去飞,好不好?”

他的声音如此真诚,像盟了誓愿,陈献云低着头,小声地说:“我本来总担心,你那么有钱,会不会要把我当金笼子里的鸟,”说着,他扎到于凤岐怀里,紧紧抱住老男人的腰,“你真好,凤岐。”

于凤岐被陈献云的天真取悦,拉着人狠狠亲了两口。周围零零星星的游客大概无非是文艺老中青年,对此见怪不怪,或者正沉迷吸满地跑的野猫。于是于凤岐更肆无忌惮,索性把人亲软了腰。

他们走回去到门口时,陈献云忽然问那个大爷,他说dov'è la tomba di Gramsci? 大爷脸上露出惊讶的表情,马上又变得无比热情, turn right!他嗓门洪亮,laggiù!laggiù!

于凤岐问他还找谁,陈献云犹犹豫豫,最后说,我找一个蓝眼睛的人,说着,他从别人坟头揪了朵红色的康乃馨,郑而重之地把花放在大理石的墓上,又翻出记事本来,撕了一张,窸窸窣窣写了行字,用小石子压到了墓上。于凤岐想看,陈献云慌张地去推他,说这是我的小秘密。

雨渐渐下得大了,于凤岐撑开伞,揽着陈献云走出墓园,伞倾在陈献云一边,直到回去酒店,他连肩膀都没有湿。

雨水渐渐洇没了纸条上的字迹,等墓园管理员看到时,那行中文已无法被辨读。

“亲爱的葛兰西同志,这是我的恋人,祝他变成我们的恩格斯吧。”

只有墓上攀着的花枝,看到了这个秘密。

作者有话说:

番外是送给被这个故事捅到的朋友们的安慰剂,甜甜就不疼了。

回应两个问题:

1. 设定男主是社会学系而不是社工系是因为种种原因,我同事里社会学系对社工系占压倒性优势,工厂那章很多细节是他们的亲身经历或者工友口述,有些塞进了反正没人看的专著里,有些就掉落在一声声叹息里。我心疼,就又讲了一遍。

2. 结尾对于类型文学应该是HE,没人死,又重逢了。但对于生活的逻辑,我只能说不知道,是悬置的,因为我不知道怎么打赢这样一个资本家,没人知道。说不定小陈认命了。说不定小陈419了就跑。也说不定小陈当场给了于老板一记左勾拳。

最后,谢谢所有读者,谢谢你们包容了一个第一次写文的新手的所有不成熟和任性!谢谢!让我们下一个故事见!

PS. 《世界之灰》和《弗兰德镜子》的作者在给我画封面,过段时间欢迎回来刷新看看。(这是一条彩虹屁+秀恩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