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随着与荀粲的关系愈发亲厚,她在不经意间发现,这样一个比她小了几岁的男孩,却在她的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他的温润如玉、他的体贴关怀,都让她忍不住沉沦,于是,她不再抱有目的的交好他,而是真正想要和他在一起,闻着他身上那淡淡的墨香,这仿佛就是幸福的味道。

钟秀不由想起了小贼写给她的那首朗朗上口的白话诗——记得当时年纪小,你爱谈天我爱笑。有一回并肩坐在桃树下,风在林梢,鸟儿在叫。不知怎么睡着了,梦里花落知多少。想着想着,她的思绪便飞到了远方,眼中的神情却愈发坚定……

第三十四章 太子四友

建安二十二年春正月,王军居巢。

二月,魏王进军屯江西郝溪。权在濡须口筑城拒守,遂逼攻之,权退走。

许都,天一雅阁之中,正在进行着一场私人宴会,这天一雅阁坐落在颖水之旁,坐在雅阁之中,可以眺望那清澈的流水,将天地间的美景都收入眼中,而进入这雅阁之中的人必定是名门高士、王孙贵族,此时,有几个来头极大的人物在天一雅阁仅有的两间的天字号包厢之中,天一雅阁的后台极其神秘。

这几人自然是魏王大公子曹丕、太子中庶子司马懿、中郎荀顗、朝歌县长吴质、功曹朱铄。

除了曹丕以外,这四人被称作“四友”,乃是曹丕最为得力的心腹幕僚。

说起来,在原来的那个三国之中,曹魏四友乃是“司马懿、陈群、吴质、朱铄”,如今荀顗取代了陈群的位置,但从本质上来说也没什么改变,因为荀顗与陈群的关系实在是亲厚无间,陈群对曹丕的暗中支持。

此时四人的脸上都带着轻松的神色,盖因在曹操此次出征之时,曹丕采纳了荀顗的良策只是“诚心流泪”,而曹植则是出口成章,盛赞曹操之功德。曹操及其左右很受曹丕的感动,于是都认为曹植华而不实,不如曹丕诚实孝顺。

吴质此人,字季重,定陶人,家世一般,以文才出众而为曹丕所亲善,年近不惑之年,官任朝歌县长,为人喜爱投机钻营,结交权贵,从不跟乡里百姓往来,因此在家乡名声不佳,此刻的他非常意气风发的跪坐在那儿,脸上的神情充满得意之色,只因他也为曹丕献上这一条装纯良孝顺的计策,能与荀家六郎这样的公子榜首不谋而合,他感到非常的荣幸。

而吴质旁边坐着的无比削瘦的朱铄则是沛国人,于世声名不显,但却是很早就跟随曹丕的幕僚,为人比较性急,不过此时抿了一口小酒的他似乎也面带轻松之色,显然这与曹丕的夺嫡形势无比良好有关。

吴质此前与所谓的“建安七子”交往密切,所以对当世文坛上的事情关注较多,他喝了一盅,在这样无比轻松的气氛下,面带微红的说道:“大公子,诸位同僚,你们可知在南楚极其流行的一首诗?”

曹丕虽然是个政治手腕高超的政治家,但在文学上的造诣同样颇深,他用好奇的口吻道:“哦?季重但说无妨。”

吴质很是得意的吟了出来,仿佛这诗是他作得一般:“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救赵挥金锤,邯郸先震惊。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荀顗刚刚轻抿一口清酒,听到这诗差点喷出来,这不是小七的诗么?什么时候已经席卷整个文坛了,这可真是有意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