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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凭良心说,大头做二把手绝对绰绰有余。

“等我回去就杀了乌木喉给你升级,到时候一定狠狠地提拔你。”默默地在心里道了一句,洪非走进浴室,片刻后躺到床上直接开始入睡。

这些天几乎马不停蹄地忙碌下来,他的确也感觉到身子有些累了。

都怪那该死的封印。

纽约黑帮,是洪非为自己警察仕途添砖加瓦的一部分,但这绝对不是主要目标,他又不是真的要好好当警察。

主次不能颠倒。

做警察,是手段,不是目标。

他并不是想要简单地清理纽约黑帮,或者扶植一个大帮派,而是一边以警察身份清理黑帮,同时在这个过程中做出筛选,不合格的该抓抓,该杀杀。合格的人,用另一个身份聚拢起来,逐步统一纽约地下势力,他要做一回“金并”。

什么样的警察升职最快?

第一,破案,破大案。这是基础,可要破案总得有案子,把坏人都抓了,短时间内哪还有大案可破?总不能成天帮这家找条狗,那家找只猫,就敢希望以此作为成绩升职吧?

养寇自重,这是老祖宗留下来的智慧。

第二,影响。所谓锦衣夜行是走不同的,“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的前提是不中名利,可升职要的就是名利,所以不光要破案,还要让大家知道自己破了案,最好人尽皆知。

第三,持续。就像资本炒明星一样,突兀地来一个热搜,然后好长时间不见面,那热搜的钱就白花了,得时不时地出来刷刷存在感,让大家知道你还在。

要达成以上目标,洪非需要两种助力。

第一,合适的人手。

他已经找到了初期目标。